(一)天主之母
聖母為天主之母的聖經啟示
我們不得不承認,在聖經中並沒有明顯地提到「天主之母」的名稱,但這並不是說,這端教義在聖經中沒有啟示的根據。在聖經中與「天主之母」有關的章節有:路1 : 35;迦4 : 4;以及羅9 : 5。在路1 : 35中,天神對聖母說,「你所生的要稱為天主的兒子」。公元五十七年,聖保祿在致書於迦拉達人時,曾說:「當時期一滿,天主就派遣了自己的兒子,生於女人」。在羅馬人書中有一讚頌詞亦說:「按血統,基督是生於猶太人,祂是在萬有之上,世世代代應受讚美的天主,亞孟!」
在以上所提及的幾段聖經中,雖然沒有直接用「天主之母」的名號來稱聖母,但它們都說明了由瑪利亞身上出生的兒子是天主子,故此,瑪利亞是天主的母親。
傳承
安提約基雅的聖依納爵在他的致厄弗所人書中說:「我們的天主耶穌基督乃降生於瑪利亞」。第二世紀時,教父儒斯定在其護教書中說:「聖言從童女,照天主之旨意降生成人」。依來內則說:「萬有都在基督內復興」,他認為基督有兩種誕生:「永遠生於聖父,在時空中生於瑪利亞。」
在初期教父時代,對瑪利亞為天主之母的信仰是肯定的。當弟鐸良面對「幻象論」的異端時,他曾寫了一本書,論耶穌基督的身體,因為這異端主要是否認耶穌身體的真實性,以為耶穌並非真有肉身,祂的身體只是一形像。
弟鐸良反對這異端時,指出耶穌基督具有真實的身體,祂由瑪利亞所生。此外,在面對另一個名為「嗣子論」的異端時,初期教父亦肯定:「天主所生的聖言也生於瑪利亞」。「嗣子論」的異端剛好與「幻象論」相反,它認為瑪利亞所生的是一個真人耶穌,這個人後來由天主收為兒子,換言之,否定了耶穌基督是真天主。
在公元第五世紀時,教會為了針對奈斯多略(Nestorianism)異端,在厄弗所召開了一次大公會議(公元四三一年),在這次會議中,隆重宣佈了聖母為天主之母是信理。本來這端信理的內涵極為豐富,可以從多方面來探討,但為了配合今日信徒的生活,我們把重點放在瑪利亞的信德生活上。
天主之母的信理對今日信徒的意義
今日在神學上都認為,聖母在心靈和信德上比在肉身上更先成為天主之母。若詳細探討領報時天神對聖母所說的那番話,發現天主是願意聖母以童貞之身作母親。故此,在領報時,天神是帶給了聖母一個使命,這個使命就是:「做天主子的母親」,但天主願意聖母達成這使命的方式卻是特殊的,矛盾的,她要以童貞之身產生耶穌。「這事怎能成就呢?」
「童貞」與「母親」是一個矛盾,從人的理性來看,這件事非常之不合邏輯和矛盾。天神給聖母帶來了一個理性的難題。可是,聖母就是以一句充滿信德而又很簡單的話 ——「願你的話成就於我吧!」—— 穿越了這個困難,化解了矛盾。自從那一次在領報中接受了第一個「童貞與母親」的矛盾之後,在聖母的生命裡,她不斷地,一次比一次更深地被拋入類似的矛盾中。
其中最大最難越過的,恐怕就是「十字架與天主子」的矛盾。試問這位有血有肉,分明是被列於罪犯當中的兒子,又怎可能是天主子?在十字架下,門徒動搖了,伯多祿也跌倒了三次,然而,聖母的信德卻擊破了十字架的矛盾,在完全絕望的境況中,她成為了我們的「聖望之母」。
她卅三年伴隨著耶穌,經歷了貧窮、凌辱、失落等遭遇;但聖經卻沒有告訴我們,聖母曾經有何嗟怨。這種「無怨尤」的態度,可見聖母的愛之深、和信之篤。
我們很容易想到「天主之母」這個名銜的榮耀,但我們實在無法了解,從接受這個做童貞式母親的使命的那一天開始,她是如何不斷地被投入一連串的矛盾中。這些矛盾,為人的理性是一團黑暗,只有聖母那種堅定不移的信心,才有能力穿透這種種的衝突與矛盾。無怪乎在教會內,有些教父稱這位天主之母的信德比亞巴郎還要完美。
聖母在信德生活上的完美,不僅是在於「不懷疑」天主的忠信,更在於她那份「無怨尤」的愛德。
(二)無染原罪
聖母無染原罪的聖經啟示
直接談到聖母無染原罪的經文實在很難找到,但一般聖經學者都以為創 3 : 15以及路 1 : 28是無染原罪的啟示基礎。創 3 : 15被稱為「原始福音」,即是當人犯罪後,天主向人類預告拯救的第一個喜訊。為猶太人而言,他們並沒有視這段聖經為預言默西亞的福音,但教父卻認為這段聖經是預言默西亞的勝利。創 3 : 15中所說的踏破蛇頭的女人是誰?
按某些聖經學者的解釋,這段聖經的圓滿意義應當是指瑪利亞。既然這女人能夠戰勝邪惡的魔鬼,換言之,在這女人身上不可能有一刻時間隸屬於罪惡權下,由此推論,聖母從始胎即已無玷。此外,路 1 : 28又稱聖母為「萬福,充滿恩寵者」。
按希伯來文,「萬福」本有「高興吧,歡樂吧!」之意,這一問安語正反映了古經中(匝 9 : 9)所說的:「熙雍女子,妳應盡量喜樂,耶路撒冷女子,妳應該歡呼!看妳的君王來到妳這裡, 祂是正義的、勝利的、謙遜的、騎在驢駒上……」。這「歡樂吧!」亦反映著偽經「諾厄耳先知書」的「西雍女子歡樂吧……上主君王已在你們當中。」
由此可見,天神向瑪利亞請安時所說的話,並非一句普通的問候語,「萬福」是含有特殊的意義的。天神邀請瑪利亞進入歡樂之中,因為默西亞君王要在她身上來到人間。「萬福,充滿恩寵者」可以譯為:「歡樂吧!早已被天主所寵愛的」。既然,瑪利亞充滿了天主的恩寵,則在她身上不可能有罪的陰影存在,神學家由此結論說,瑪利亞是無染原罪的。
傳承
初期教父們把聖母比喻為「第二個厄娃」或「新厄娃」,新厄娃與耶穌基督一起對抗魔鬼!第一個厄娃在魔鬼前失敗了,但新厄娃卻勝利了。教父們並未曾明確地說聖母沒有原罪,但卻暗示著新厄娃身上沒有罪惡,若她有罪,則不如第一個厄娃了。
對於聖母無染原罪的問題,真正產生困難的是在第四世紀。當時,聖奧斯定與白拉奇爭論有關原罪的問題。白拉奇否定原罪,認為所謂原罪只不過是人用自由去「模倣」亞當犯罪。
奧斯定為了駁斥白拉奇的異說,強調人人皆有原罪,所有人都需要耶穌基督的救贖。由此,聖母無染原罪的問題變得模糊不清,到底,「原罪的普遍性」和「瑪利亞無原罪」二者怎樣可以平衡綜合而不彼此衝突呢?自從奧斯定與白拉奇的原罪之爭以後,對聖母究竟有沒有原罪的問題,爭論不休,直到公元一千年,仍然有人認為聖母有原罪。
到了十二世紀,在討論聖母無染原罪的問題時,主要困難在兩點上:第一:聖母應當也有原罪,因為原罪是普遍的;第二:救贖的問題 —— 若肯定聖母沒有原罪,亦沒有本罪,則表示聖母不需要耶穌基督的救贖。若如此,就是說:耶穌基督的救贖不是普遍的。在這兩大困難上,神學遲遲未肯定聖母無染原罪的真理。
甚至大神學家聖多瑪斯,為了維護基督救贖的完整和普遍性,也曾否定聖母無原罪之說。他認為聖母也需要基督的救贖,所以她也應當有原罪。對於無染原罪的問題,道明會與方濟各會意見分歧。
方濟各會的神學家董思高(Duns Scotus ) 神父,一直主張聖母無染原罪,他極力反對多瑪斯,認為保護瑪利亞無染原罪並不降低耶穌基督的救贖地位。他在巴黎大學反駁了二百條反論證,維護了聖母無染原罪的道理。董思高用了「先贖」的思想來解釋雖然聖母無原罪,但仍需基督的救贖。
他主張瑪利亞隸屬於「原罪律」之下,但並沒有受到其效果的影響。瑪利亞亦需要救贖,但她得救的方式是特殊的 —— 預先的救贖。因著耶穌基督的緣故,聖母得到了「預防性的救贖」,而我們罪人所得的,卻是「治療性的救贖」。從此,「預先救贖」的理論總算維護了聖母無染原罪的道理,又解釋了基督救贖的普遍性(聖母亦需救贖)。
到了十六世紀時,雖然有人仍主張聖母有原罪,但普遍而論,大多數的人都接受瑪利亞始胎無玷的看法。在十九世紀中期,即一八五四年時,教宗比約第九世終於宣佈聖母無染原罪為信理:「至福童貞瑪利亞在成胎之初,曾因全能天主的特寵、特恩,看耶穌基督 —— 人類救主的功績份上,完全免除原罪的一切罪污。」(參閱施安堂譯「天主教會訓導文獻選集」第二八○三條)。
聖母無染原罪對今日信徒的意義
教宗比約第九世和教宗比約第十二世均視「無染原罪」的道理為「光榮升天」的基礎。其實,無染原罪與光榮升天,都啟示出聖母是一位最完美的得救者。現在且讓我們一看無染原罪對今日的信徒有何意義。我們都承認,聖母是人,不是(女)神。但這個人在救恩史上佔有特殊的地位,甚至超過舊約中的亞巴郎。因為,在這位女子身上,天主流露了祂對人類的計劃。
在聖母身上,無染原罪啟示了兩件事:第一:人類最初的處境並非如此,我們現在是活在一種「不該當如此」的境況中;第二:天主對人類忠誠而永不挽回的愛情。
無染原罪為聖母固然是一項特恩,與她成為天主之母有關。但這個特恩之所以奇特,乃因它是以特殊的方式賜給了聖母。事實上,我們在受洗時也獲得原罪的赦免,但我們得到赦免原罪的方式與聖母不同,聖母在受孕之初(在母胎時)已得到了原罪的赦免,所以,她可被稱為始胎無玷者。
在聖母身上,始胎無玷的特恩要告訴人:人類在最開始的時候是無罪的,與天主有密切的來往。 這「潔淨無玷」之恩一開始天主就賜了給人(見創世紀),可是人運用天主所賦予的自由犯了罪,失落了這「無罪」之恩,淪落到一個「不應當有」的境況中 —— 與神及與萬物不和諧。
可是,天主是如此忠誠地愛人,並不因為人自由地放棄了這無罪之恩而收回祂的一切恩寵;在人犯了罪之後,祂仍然把這「無罪」之恩繼續賜給人,所以,祂建立了「洗禮聖事」以赦免原罪,又建立了「告解聖事」以赦免人用自由所犯的一切罪過,使人不斷地回歸祂,與祂及與萬物修和。
無論如何,聖母身上的「無原罪」之恩是特殊的,與基督的降生和人類的得救有關。這始胎無玷的信理同時也告訴人類,他們今日是處在一個與最初天主創造他們時不同的境況中,而天主忠誠的愛始終要把人類救拔出這個「不應當有」的境況,把人類重新帶入一個新的境界中,這個境界是天主在創造人類時就為人準備好的 —— 新天新地、新的耶路撒冷。在那裡沒有哀號切齒、也沒有罪的陰影。
(三)蒙召升天
聖母光榮升天的聖經基礎
欽定聖母升天為信理所依靠的更是教會的傳承及其信仰意識。直接述及聖母升天事蹟的聖經章節可以說沒有。然而,從某些聖經片段中,仍可推出聖母升天的根據。一般常用的章節有:創3 : 15; 瑪27 : 52。從創 3 : 15的原始福音中,有人認為耶穌基督戰勝了魔鬼,而在這場戰鬥中,瑪利亞也參與了。戰勝魔鬼亦是戰勝了死亡,因此,瑪利亞亦應光榮升天,如果不升天,表示這場戰鬥尚未圓滿凱旋。至於瑪27 : 52,是說耶穌基督死亡之時,古聖祖也從墳墓中復活起來了,因此瑪利亞也應當復活升天,因為瑪利亞是被耶穌首先救贖的一位。
以上的解釋似乎有點兒牽強。的確,若要從聖經中找出直接說明聖母升天的地方,實在不容易。但是,如果我們不從某章某節,而從整部聖經或整個救恩史來看,則聖母升天是很合理的。瑪利亞既然與耶穌基督如此緊密地結合,則結合的高峰是在「升天」上。聖保祿說:我們與基督一同死亡、一同復活。聖母既然是最卓絕的信徒,及最完美的得救者,所以她必然也很圓滿地分享了耶穌基督的死亡、復活和升天。當然,亦可以說,她既然是天主之母,耶穌復活升天了,祂亦不會遺下祂的母親,祂也會把她接入光榮的境界中。
傳承
早在第三、四世紀時,教會內的信徒便相信聖母靈肉升天。到了第六世紀,聖母升天定為瞻禮;在第七世紀時,慶祝聖母升天的瞻禮逐漸普遍。從十一世紀至十二世紀,神學上開始討論聖母升天的問題。 在一八四九年至一九四○年間,有二千五百零五封請求書寄到羅馬,請求欽定聖母升天為信理。其中一八六三年十二月廿七日,西班牙皇后依撒伯爾二世亦曾上書教宗比約第九世。
在梵蒂崗第一屆大公會議裡,曾有二○四位教長提議頒佈聖母升天為信條。由一九四○年至一九四五年之間,共接獲請願書有八百四十二封之多。從這一點可見大部份信徒對聖母升天已深信不疑。
到了一九五○年十月三十日,教宗比約十二世召開了一個會議,出席是次會議的教長約有七百位,會中通過訂定聖母升天為信理。翌日,即一九五○年十一月一日,教宗比約第十二世隆重宣佈聖母升天為信理。其信條的主要內容是:「無玷卒世童貞瑪利亞、天主的母親,一結束了塵世生活,她的肉身靈魂便一同被提升到天國的榮耀裡去。」(參閱施安堂譯「天主教會訓導文獻選集」第三九○三號)。
在宣佈這項信理時,教宗很小心地避開了「死亡」一詞,而用了「結束」二字。原因是當時在神學上對聖母的死亡有許多不同的解釋,有人認為她是沒有經過死亡而升天,亦有人認為她的死亡很特殊。教宗為避免干預此等爭論,而用了「結束」一詞;他說:聖母在結束塵世生命之後,靈肉一同升天。
聖母升天的信仰在教會內一直維持了一千多年之久才正式宣佈為信理。(至於把八月十五日定為慶祝聖母升天的日子,早在第八世紀時已經開始。)
光榮升天對信徒的意義
聖母升天的特恩不僅告訴我們,聖母靈肉光榮升天,在聖父與聖子之前不斷為人類轉禱,在天上她成為了普世人類的母親。最主要的,在聖母升天這件事上,信徒可以看到一個得救的人性的美麗,不染纖塵,光華奪目。天主創造人,原是願意人達到這極其美麗的境界。人性雖然因罪而受損傷,但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人性仍有可能恢復它原來的美麗,肖似天主。聖母靈肉升天的道理,無非是要告訴我們,聖母已達到了圓滿的得救境界,救恩不但進入她的精神,亦滲透她的肉身,這救恩改變了她整個存在的形態,使她進入了完全的榮耀之中。
聖母是一個最完美的得救者,這是她一生努力與天主的恩寵合作的後果。正如奧斯定說:天主造我們不需要我們的同意,但天主救我們卻需要我們的合作。故此,信徒應效法聖母,與天主的恩寵合作,使人性日漸臻於完美,趨於至善。
(四)終身童貞
終身童貞的聖經啟示
依撒意亞先知書曾預言默西亞的誕生說:「一位童女將懷孕生子,人將稱他為厄瑪奴爾」。(依7 : 14)聖史瑪竇在描寫耶穌基督的降生時亦說:「這一切的事,都是為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童貞女懷孕生子,人將稱他為厄瑪奴爾,意即:天主與人同在。」(瑪 1 : 22)一般的聖經學家都解釋,依撒意亞先知及瑪竇所說的童貞女就是瑪利亞。為證明瑪利亞的童貞,她在領報時與天神的對話十分重要。天神對瑪利亞說她要成為「至高者之子」的母親,瑪利亞回答說:「這事怎能成就?我從不認識男子。」(路 1 : 34)天神又說:「聖神要臨於你,至高者的能力要庇蔭你,因此,那要誕生的聖者,將稱為天主的兒子。」 (路 1 : 35)。在這些聖經章節裡,可見耶穌的誕生是來自聖神的能力,非由人的關係而來。而且,瑪利亞所說的「不認識男子」是指她從未與任何男子有婚姻的關係。
傳承
從初世紀開始,教父們已普遍地談論瑪利亞的童貞。安提約基雅的聖依納爵說:「耶穌生自童貞女」;聖奧斯定亦說:「若聖母的童貞,因生耶穌而受損,聖教會則不能說,生於瑪利亞之童身了。」他稱聖母的終身童貞為最大的聖蹟。聖盎博羅削說:「童貞而生子的聖蹟比復活死人的聖蹟更大。」此外,聖儒斯定和亞歷山大的格來孟等都曾講論並維護聖母的童貞。
事實上,在教會未曾宣佈聖母的終身童貞為信理之前,古老的宗徒信經和尼采信經早已如此宣信。到了公元六四九年的拉特朗大公會議,教宗聖瑪爾定一世為攻斥「一性論」,肯定聖母產前、產時、產後童貞:「天主之母終生童貞聖而無玷的瑪利亞,在這近世,不由男子精子而由聖神所受孕的,且在無損於其童身的情況下所誕生的,即由那產前產後絲毫無損童身所生的(耶穌基督),就是那位在萬世之前,特殊而真實地、由天主父所生的天主聖言……。」(參閱施安堂譯「天主教會訓導交獻選集」第五○三條)。
到了十六世紀,天主教面對基督教唯理派的神學家,又提出了聖母童貞的問題。唯理派反對聖母產後童貞,認為耶穌基督並非由聖神而受孕,而是來自若瑟。為了針對唯理派,天主教會又在其訓導中肯定聖母終身童貞的道理。(請參閱「鐸聲」第十四卷第五期一五六號)。
聖母終身童貞對信徒的意義
縱然有人爭論聖母終身童貞的事實,但為我們看來,終身童貞的信理給信徒的生活帶來了頗為深刻的啟示。有人認為,童貞是修道者的事,誰不知聖母終身童貞的意義亦是為一切信徒的。所謂「為一切信徒」,並非叫一切人皆守貞不婚。若如此,則聖母終身童貞所啟示的是什麼?今日在神學上,認為聖母在領報時,她沒有為自己選擇童貞,亦沒有為自己選擇婚姻。她所選擇的只是「天主的旨意」。她願意終身選擇「天主的旨意」,既然天主的意願是要她做「童貞的母親」,她便終身實行這個旨意。所以,一生專務尋找天主的旨意,是「終身童貞」給一切信徒的啟示。
此外,從基督學的角度來看,聖母童貞生子是告訴我們另一個很重要的事實,就是:聖子的降生是完全來自天主的白白恩惠。對於聖母童貞產子的問題,我們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問:為何聖子不要一個人間的生父?對於這個問題,可以有許多不同的答案,但是拉納(Karl Rahner)的答案似乎較可取。他認為:聖子不經由婚姻的關係而誕生,並非說婚姻是不好的,相反,祂建立了婚姻為聖事。聖子降生不經由一個人間的生父,主要是啟示出天主子降世這個恩寵,完全是由上而來、是白白的恩賜、是人無法預料也無能去準備的,甚至是世間最珍貴的婚姻之愛,也不是邀得和準備聖子降生的條件。天主把自己贈送給人這個恩惠是人做夢也想不到、不能預備、也無法準備的;它完全是天主自由和無條件的贈與。所以,聖母童貞生子只是啟示出:天主降生成人這件事,甚至不靠人間最可貴的事情 —— 婚姻之愛,而單靠天主的自由恩寵。
(以上資料從《 懿 》一書中節錄出來)